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預算單位構成情況
第二部分2023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總體情況說明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開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二、政府采購預算情況說明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收支總表
收入總表
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項目支出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十二、政府采購預算表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職責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是自治區黨委領導全區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貫徹執行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于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統一自治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研究制定全區政法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及時向自治區黨委提出建議;對一定時間內的全區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貫徹落實。
1、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思想和行動,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決維護黨中央的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2、深入貫徹中央決定,對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加強過硬隊伍建設,深化智能化建設,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況動態,分析社會穩定形勢,創新完善多部門參與的綜治維穩工作機制,協調推動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社會矛盾和風險,協調應對和處置重大事件。
4、加強對政法工作的督查,統籌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反邪教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實施工作。
5、組織開展政法領域的調查研究,研究擬訂政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時向黨中央提出建議;參與有關法律法規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時提出立法建議。
6、掌握分析政法輿情動態,指導協調政法部門媒體網絡宣傳工作,指導政法部門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傳工作。
7、監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密切配合,研究和協調重大、疑難案件,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8、組織研究政法改革中帶有方向性、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問題,深化政法改革。
9、指導推動政法系統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代管自治區法學會。
10、完成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預算單位構成情況
(一)機構及人員情況
按照自治區黨委批準的《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政法委員會機關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規定,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員會是自治區黨委領導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機關內設13個處室,分別是:辦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處、維穩指導處、綜治督導處(專項行動辦公室)、基層社會治理處、反邪教協調處、法治處(自治區司改辦)、執法監督處、宣傳教育處、信息化建設工作處、政法隊伍建設指導處、機關黨委。編制68人,編制公車4輛(實物保障車2輛、機要保障車2輛)。
(二)預算單位構成情況
納入2023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情況:
序號 |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1 | 政法委本級 | 財政撥款的行政單位 |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總體情況說明
收入預算17606.24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2480.23萬元,增加16.4%,增加主要原因為2022年疫情原因,我單位自治區政法大數據智能化應用平臺建設項目工作未能及時全面開展,項目資金結轉至本年。
支出預算17606.24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2480.23萬元,增加16.4%,增加主要原因為2022年疫情原因,我單位自治區政法大數據智能化應用平臺建設項目工作未能及時全面開展,項目資金結轉至本年。
(一)部門預算收入情況說明
部門預算收入17606.2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606.24萬元,占比71.6%;上年結轉5000萬元,占比28.4%。
(二)部門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部門預算支出17606.2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52.04萬元,占比8.8%;項目支出16054.2萬元,占比91.2%。
全年財政預算本級安排17606.24萬元,較上年度15126.01萬元增加2480.23萬元,增加主要原因為2022年疫情原因,我單位自治區政法大數據智能化應用平臺建設項目工作未能及時全面開展,項目資金結轉至本年。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2022年財政預算本級安排7.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萬元,公務接待費2.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5萬元,公務接待支出0元;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為7.2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萬元),較上年我單位三公經費預算無變化。
1、因公出國(境)費用0元,較上年預算數無增減變化,主要是由于我單位無因公出國(境)事務。
2、公務接待費2.2萬元,較上年預算數無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我單位認真履行部門預算,接待費用合理合規。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萬元,較上年預算數無變化,其中,公務用車購置 0元,較上年預算數無增減變化;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萬元,較上年預算數無變化。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無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7606.2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52.04萬元,占比8.8%;項目支出16054.2萬元,占比91.2%。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606.24萬元。與2022年預算相比,增加2480.23萬元,變動原因:2022年疫情原因,我單位自治區政法大數據智能化應用平臺建設項目工作未能及時全面開展,項目資金結轉至本年。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201)
1.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36)行政運行(01)。本年預算數1150.15萬元,上年度預算數1305.36萬元,較上年度減少12%,原因為人員增減變化導致。
2.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36)一般行政管理事務(02)。本年預算數16040.2萬元,上年度預算數13581.3萬元,較上年度增加18%,原因為2022年疫情原因,我單位自治區政法大數據智能化應用平臺建設項目工作未能及時全面開展,項目資金結轉至本年。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
1.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05)行政單位離退休(01)。本年預算數77.87萬元,由于上年度預算科目有誤導致誤差。
2.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05)。本年預算數91.96萬元,由于上年度預算科目有誤導致誤差。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05)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06)。本年預算數45.98萬元,由于上年度預算科目有誤導致誤差。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服務(01)引進人才費用(16)。本年預算數14萬元,上年預算數12萬元,由于本年新增一人導致增加變化。
(三)衛生健康支出(210)
1.行政事業單位醫療(11) 行政單位醫療(01)。本年預算數44.77萬元,由于上年度預算科目有誤導致誤差。
2.行政事業單位醫療(11)公務員醫療補助(03)。本年預算數35.61萬元,由于上年度預算科目有誤導致誤差。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
1.住房改革支出(02) 住房公積金(01)。本年預算數105.69萬元,由于上年度預算科目有誤導致誤差。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552.0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326.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養老保險、職業年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較上年增加241.98萬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二是新增績效工資;公用經費225.4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費、工會經費、福利費,較上年增加4.7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減變化導致。
第三部分 其他公開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業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022年日常公用經費預算為220.74萬元,其中其他社會保障經費12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85萬元、辦公費10萬元、差旅費5.04萬元、培訓費13.17萬元、工會經費10.54萬元、福利費13.17萬元、其他交通費71.82萬元。2023年日常公用經費預算為225.45萬元,其中其他社會保障經費10萬元、辦公費10萬元、差旅費6.98萬元、培訓費98.44萬元、工會經費15.57萬元、福利費19.47萬元、其他交通費64.98萬元。較上年度增加4.7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減變化導致。
二、政府采購預算情況說明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2022年政府采購預算為595萬元,2023年政府采購預算為635萬元,增加40萬元,增加原因是2023年較2022年完善單位采購辦法,能通過采購購買的均通過采購。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說明
2023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7個,公開績效目標7個,公開項目占全部預算項目的100%。公開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6054.2萬元,占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我單位的重點預算項目有:法治環境建設和鐵路護路聯防工作。
政法工作總體績效目標為:讓廣大人民群眾有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人民群眾社會治安滿意度達到90%以上。全年刑事案件發生率下降5%,群體性事件發生率不超過2起,案件執行率不低于90%。
鐵路護路聯防工作的總體績效目標為:在全區鐵路沿線開展治安巡防工作,保證鐵路線路的安全運行。確保不發生政治安全、社會安全、事故安全、暴力恐怖和較大規模群體性事件。保證鐵路沿線的行車安全。全區管轄范圍內的鐵路沿線治安狀況良好,不發生任何危害鐵路安全運行的事故隱患。全年不發生亡人事故,不發生等級以上安全事故。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是指自治區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是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是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上年結轉: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基本支出:是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共用支出。
項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機關運行經費:機關運行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業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五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部門項目支出
十一、項目績效目標表
十二、政府采購預算表